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顺市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六、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2010年6月底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初一7月中旬)。
  成立各级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工作组织机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召开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清查工作。县级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实施方案要及时上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中旬一8月上旬)。
  市级领导小组按照专项清查的范围、内容和要求,组织安排市级有关部门和县(区、管委会)开展自查自纠。自查面必须达到100%。主要工作包括:
  1、梳理强农惠农资金项目。按照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填报。
  2、积极开展“回头看”。对以前监督检查和审计发现的问题分类梳理,并逐项检查后续整改落实情况。对未及时纠正整改的问题,应采取切实行之有效的手段予以坚决纠正。
  3、认真排查解决新问题。要从制度政策落实、项目申报审批、资金下达、拨付和使用等环节,对各项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新问题,能立即纠正的要立即纠正;对当前立即纠正有困难的问题要落实整改责任,制定详细整改计划,限期整改。
  4、健全完善制度。针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原因,着眼于强农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和强农惠农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着力健全监管机制,完善监管制度。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县(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按上述要求填列表格和写出自查自纠报告,经同级财政部门相应科(股、室)审核后,于8月10日前用纸质和电子文档报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市财政局农业科吴小岭、郭刚,电话3281225)。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按时用纸质和电子文档报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8月中旬一9月中旬)。
  市级领导小组在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重点检查,检查面不低于所涉及部门和县区总数的50%。同时,组织各县(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做好迎接中央和省检查的准备工作。

  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协调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和重点检查方案,认真开展重点检查工作。

  市级各成员单位按照重点检查方案和分片负责要求,组成由片区或单位负责部门牵头的检查组,制定具体检查方案,对分管地区或单位的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具体分工见附件2)。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