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农机中心、市畜牧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局、市卫生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人民银行安顺市中心支行:按照各自职责和市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督促指导本系统和分管检查片区做好专项清查工作。
(四)各县(区、管委会)职责:
各县(区、管委会)财政和纪检监察、政府纠风、审计、发展改革、农业、畜牧、教育、科技、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林业、扶贫、人民银行等主管部门要比照市级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专项清查方案。
五、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包括全市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和单位。
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畜牧、教育、科技、民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水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文化、卫生、林业、扶贫、人民银行等部门;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由各地根据各专项资金的具体情况划定具体范围。
(二)内容。包括清理和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县及县以下的强农惠农资金。
1.清理。各县(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2007-2009年强农惠农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
2.检查。主要检查2007-2009年各级财政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
(1)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
(2)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资金(包括基本建设投资用于“三农”的支出)。
(3)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
(4)其他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特别要注意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