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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下达2010年度基本农田保护工作任务的通知

  5、按规定要求组织完成基本农田保护的立章建制及档案建设工作。

  二、切实做好年度基本农田保护重点工作

  (一)不断规范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宣传牌。近期省厅已组织技术力量规范编制了《海南省基本农田保护及土地整理标志设计图集》,规范了我省保护标志牌、宣传牌、保护界桩、标语、土地整理工程标志的设计及预算,各地应根据实际需要及资金能力,逐步推动牌、桩建设工作。

  1、组织清查核实,及时提出建牌计划。组织力量对原已设立的保护牌、尚未建牌大田洋,进行一次全面的核实检查,统计牌桩数量、完好规范程度、新建需求等情况,进行定位测量,造册登记统计保护牌、宣传牌的田洋名称、四至、保护面积、坐标、牌体完好程度等信息档案,做好新建、维修、拆除工作计划。

  2、建设新牌,清理维修旧牌。优先在各市县城镇村周边、主要交通要道沿线的大田洋的显要位置,及时建设保护牌、宣传牌;逐步推动其他大田洋,在适当位置建设保护牌、宣传牌。同时,对内容陈旧失实、标语老旧、贴面已严重破损的,重新烧制彩砖进行维修;对发现存在破损的,进行修补;对已被污渍、堆埋的,应进行清洗、清理,确保保护标志牌庄重整洁。按新标准、新设计,在主要交通要道所新建、新修的牌数,五指山、白沙、琼中、保亭4个中部市县为5块以上,其他市县为10块以上。

  3、及时拆除清理废牌。重点对经新一轮总规基本农田调整划定已失效的原有标志牌,以及存在规格过小、内容不规范、位置错误而失去宣传价值等问题标志牌,及时进行彻底拆除清理。

  4、确保建牌起到应有的宣传警示效果。牌面设计内容应规范、准确、布局大方美观;应将牌建在视野开阔的田洋周边,讲究建牌位置、牌柱高低,与环境的协调和谐。杜绝出现建牌环境及背景杂乱、有损主题、误导公众等不良现象。

  5、重点在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的高速公路、铁路等主要交通干道沿线大田洋显要位置,在省厅统一指导下设置大型保护宣传牌。

  (二)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界桩建设。

  1、合理定位布设界桩。对新一轮规划所划定的基本农田,沿基本农田保护区边界,在现有非农建设用地、规划非农建设用地等关键部位、重要拐点,特别是对建房、取土、挖塘、采矿等违法用地高发区、敏感区,重点进行布桩。布桩应进行桩点的坐标解算、测量放点、准确定位,疏密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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