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老年人健康指导服务,对辖区65岁以上的常住居民每年进行1次老年人健康管理,管理率不低于50%。
开展慢性病患者健康指导管理服务。为高血压、糖尿病等患者提供防治和健康服务指导,对确诊原发性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定期进行随访,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年随访4次,管理率达到30%以上。建立健康档案,对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并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管理率达到60%以上。
(3)增强传染病防控能力。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为患者提供健康指导及治疗管理服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对发现的传染病病人和疑似病人及时进行报告。大力推进基层卫生应急管理,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应急处置规范化;加强基层卫生应急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高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及处置能力。
(4)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健康素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明确每年的具体工作任务,针对主要健康问题和健康主题,开展健康教育,为居民免费提供健康教育宣传材料,设置健康教育宣传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活动,举办健康知识讲座。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利用电视台和其他媒体加大对健康知识的公益性宣传,普及健康知识,提高全民健康素养。
16.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1)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安排,为15岁以下儿童补种乙肝疫苗,2009年11月-2010年5月,确保对1994年1月1日-1995年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或未全程接种过乙肝疫苗的人进行补种,全程接种率达到90%以上;为35岁至59岁妇女免费进行宫颈癌、乳腺癌早期检查,3年完成乳腺癌检查、宫颈癌检查;为准备怀孕的农村妇女孕前3个月和孕早期3个月补服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项目;实施“光明微笑”工程,按国家和省计划为全市具备手术适应症的白内障和唇腭裂患者进行免费康复手术。
(2)继续推进农村环境卫生建设工程。加快农村改水改厕进程,改善农村环境卫生,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到2011年底,完成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普及率达到70%以上;建设完善农村饮水水质卫生监测网络,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质量和卫生防疫效果。
17.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编制和完善精神卫生、妇幼卫生、卫生监督、计划生育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发展规划,并对设施条件重点加以改善;加强重大疾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对鼠疫、霍乱、肝炎、结核病、甲型H1N1流感、艾滋病和疟疾等传染病的防控;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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