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不断加大教育投入,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2009年,在财力较为紧张的情况下,各市(县)、区政府努力增加教育投入,重点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问题。立足区域实际,制定出台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方案,千方百计调整当年财政支出结构,竭尽全力保障绩效工资的及时发放,圆满完成了考核及兑现等工作。去年,各地用于实施义务教育的财政拨款增长比例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比例,生均预算内教育事业费、义务教育阶段预算内日常生均公用经费、预算内教育经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例均比上一年有所提高,全面实现了教育经费的“三增长一提高”。
各地政府根据《江苏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地方教育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苏政办发[2003]130号)的要求,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等。2009年,各市(县)、区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近19亿元,其中教育费附加109859万元,地方教育附加70985万元,地方教育基金9121万元。严格按规定用于改善办学条件和弥补公用经费不足,重点用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没有发现用于发放教师工资、弥补财政赤字或抵顶教育事业费拨款的现象。
2009年,各市(县)、区进一步加大对义务教育学校日常公用经费的保障力度,全市12个市(县)、区义务教育阶段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不仅继续全部超过省标和苏州市标准,并在上年较高水平的基础上又普遍提高了标准水平。平江区建立了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长效增长机制,确保生均公用经费每年递增10%以上。昆山市预算内安排生均公用经费小学680元、初中850元,比2008年预算内安排的小学500元、初中700元提高了30%以上。工业园区更是达到了小学每生每年978元、初中每生每年1155元的水平。
各地进一步完善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体制,健全了义务教育学校预算管理制度、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长效管理和教育经费规范管理制度机制等。依托教育经费结算中心,实行收支两条线,科学财政预算,规范审批程序,不断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能。按照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教[2008]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苏发[2007]26号)精神,按每平方米不低于10元的标准在财政预算内安排校舍维修经费,进一步改善区域学校办学条件。按时足额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认真做好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和中小学生免费体检工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每年每人不低于1000元的生活费补助,确保困难家庭学生顺利完成义务教育。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完善教育收费的公示制、公开承诺制、批报制或许可证制度、票据年审制或督查制等,教育行政部门还与学校签订了教育目标责任书,对学校乱收费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规范了教育收费行为。2009年,全市未发现向中小学乱罚款、搭车收费和以办教育为名集资、借资的现象,也未发现向学校及师生摊派各类报刊、教辅等书籍的现象。常熟市、相城区教育行风测评满意率高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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