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原则。一是政府主导扶持的原则。向市民提供公交出行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是城市政府的一项基本职责。要通过编制实施规划、建立健全政策保障体系、加大财政投入等,发挥政府在加快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事业中的主导作用,尤其要把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公共财政体系,以政府投入为主。二是市场有序竞争的原则。在地方公共财政投入的基础上,要按照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总体要求,鼓励社会资本(包括境外资本)以合资、合作或委托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投资、建设和经营。三是统筹兼顾的原则。既立足解决当前问题,又着眼于长远发展;既要大力改善市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现状,又要加快城乡公交一体化步伐。四是综合发展的原则。以构建常规大容量的城市公车为主体,有序发展出租汽车,适时发展城市轨道交通。五是稳步实施的原则。要充分考虑经营者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有序开展公交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抓好公交企业改革,逐步向国有控股的公交集团公司发展。要充分考虑政府的投入能力,有目标、有组织、有步骤地推进公交基础设施建设。
三、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从2010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使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有明显提高,公交出行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方式,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主导地位。城市公交占城市交通总出行量的比例达30%以上,市民对城市公交出行满意率达90%以上。同时,初步形成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
(二)具体目标。(1)城市公共汽车中心站、线路起点和终点站等基础设施配置达到国家要求,完善城市公交线网。(2)建成设施齐全的公共汽车停车保养场,做到夜间公共汽车进场率达80%以上,白天公共汽车不占道调度发车。(3)市中心城区(下同)建成区公交线路站点覆盖率(按300米半径计算)达到70%。(4)城区公共汽车平均运行速度达到25公里/小时以上,准点率90%以上。(5)城区居民走出家门500米之内就能乘上公共汽车,且最多换乘一次车就能到达目的地。(6)城区道路改造或新建城区道路时,公交车候车廊、港湾式停靠站的建设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一时还不能改造的城区道路,要构建临时公交车候点,并适时完善公交车候车廊。(7)建立公交GPS卫星定位智能化运营调度系统,推动智能公共交通系统建设,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8)积极推广以电能、CNG、LNG、煤层气、焦炉煤气、醇醚、氢燃料等为替代燃料的污染小、能效高的清洁能源公交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