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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政办〔2010〕4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投资促进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

  划入昆明市会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的工作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对外开放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扩大开放、利用内外资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工作部署,拟订全市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投资服务的政府规章和政策;负责编制全市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的中、长期规划;汇编报批全市年度招商引资、经济合作指导性目标计划并下达全市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二)负责策划、组织和承办市政府决定开展的重大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营造、宣传、推介昆明市投资环境;协调和组织市级和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以及企业开展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经济社会合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活动;承办市领导赴国内外开展招商引资、经济社会合作交往的一系列重要活动相关工作事宜。

  (三)会同市级有关部门编制全市鼓励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抓好全市招商引资基础工作和全市对内对外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对外发布市级重点内外资招商引资项目工作;负责跟踪、督办和协调落实全市签约内外资项目的审批、注册和开工建设工作;负责已批内外资项目资金到位的督促工作。

  (四)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招商引资网络,开展网上招商引资工作,提供相关投资政策咨询服务。

  (五)承担省外、市外城市对口合作的工作;负责省外、市外来昆投资企业论证工作;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依法保护省外、市外来昆投资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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