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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政办〔2010〕5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市政府办公厅承担的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的职责。

  (二)划入市政府办公厅起草市长重要文稿的职责。

  (三)划入原昆明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承担的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研究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市政府重要文稿和市政府主要领导重要讲话稿的起草工作;组织或协同有关部门草拟市政府的有关重要文件;组织或参与市委、市政府大型会议的文件草拟。

  (二)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开展超前研究和跟踪研究,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咨询意见和政策建议。

  (三)对全市改革开放和发展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咨询意见和建议。

  (四)收集、整理国内及先进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的重要信息,供市领导及有关部门参考。

  (五)承担昆明市科学发展决策咨询协调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昆明市重大决策咨询课题研究、管理和服务工作;组织昆明地区的专家、学者就昆明市发展中的一些重大问题进行专项研究;负责市政府咨询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市政府咨询委员会专家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开展咨询活动。

  (六)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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