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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政办〔2010〕5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

  一、职责调整

  加强会同有关部门对在昆外国人管理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外事侨务政策、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外事侨务工作的指示、决策和部署;督促、检查全市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外事侨务政策、法规和遵守外事侨务纪律的情况;负责办理、协调全市重大外事侨务和涉外涉侨事务。

  (二)调查研究外事侨务工作情况,向市委、市政府的外事侨务决策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负责向涉外、涉侨部门通报工作情况。

  (三)负责邀请外国人和海外华人、华侨来昆访问的审核、报批、接待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来昆采访的外国记者的管理、接待和服务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在昆外国人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级领导出访的报批工作和具体出访事宜;做好市级领导出席重大外事、侨务活动的安排工作;审核报批市属各部门邀请市级领导出席外事活动的事项;做好全市对外礼宾事项的协调、指导工作。

  (五)负责全市因公出国、赴港澳事宜的审核、报批工作;管理我市涉港澳事务;做好各种专业团(组)出国考察、培训的组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因公派出人员出国培训涉外相关事宜。

  (六)负责与外国建立友好城市关系,开展友好交往、合作与交流工作;管理和指导昆明市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及全市民间对外交往工作。

  (七)做好与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和重点社团的联络和为侨资企业服务的工作;管理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的捐赠工作;做好全市归侨侨眷信访工作,落实侨务政策,依法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华侨和港澳同胞到昆明定居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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