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昆政办〔2010〕6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昆办发〔2009〕19号),设立昆明市人民政府市长热线电话办公室,正县级,其行政隶属关系不变。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对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务96128查询专线电话昆明市行政辖区内政务查询的受理、交办和解答工作的职责。
(二)增加对云南省人民政府阳光政务信息网络查询涉及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事务的受理、交办和回复工作的职责。
(三)增加对市政府各委办局开展的“局长(主任)接待日”巡查工作的职责。
(四)增加对市长公开电话3166500受理督办工作的职责。
(五)加强对全市政府热线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大办理工作力度,落实跟踪督办和责任督查,不断强化服务职能,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发挥预警和参谋作用,着力解决市长热线拨打难问题,进一步提高办件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群众来电来件(含“12345专线、书记电子信箱、市长电子信箱、热线网站受理、市长专线电话3166500、96128专线、自动语音服务、短信”等)的受理、分类、交(转)办、协调、督查、反馈、答复、统计和归档工作。
(二)对人民群众反映的带有紧迫性、涉及面广、复杂的重大问题,交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市政府汇报。
(三)负责对全市政务服务电话网络单位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考评和奖惩。
(四)负责对市政府各委办局“局长(主任)接待日”的巡查工作,并对接待工作情况进行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