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财政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专项清查工作范围和内容
  (一)清查工作范围
  这次专项清查工作的范围是安排和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各个部门和单位。安排强农惠农资金的部门主要包括财政、发展改革、农业、林业、水利、国土、环保、人民银行、扶贫、农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文化、教育、科技等部门;使用强农惠农资金的单位,由各县(市、区)根据各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划定。
  (二)清查工作内容
  1.清理。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强农惠农资金安排和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按照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设计的表格进行填报。
  2.检查。主要检查2007年至2009年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三农”的各项资金(包括基本建设资金用于“三农”的支出)的使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四方面资金:一是对农民的补贴资金。如农作物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等。二是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如农村“水、路、电、气、房”等补助资金。三是农村社会事业投入。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助、财政扶贫资金等。四是其他强农惠农重点专项资金。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被征地农民补偿费用、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退耕还林补助资金、退牧还草饲料粮补助经费、对产粮大县奖励补助资金等。
  要重点检查和纠正强农惠农资金使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一是强农惠农资金管理制度是否完善。二是对农民的各项补贴资金是否及时足额拨付到户。三是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四是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贪污强农惠农资金的问题。五是是否存在滞留上级拨付专款、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问题。六是财政预算安排的强农惠农资金相关账户设置和资金划转存在的问题。七是违反制度规定的其他问题。
  三、专项清查工作步骤
  这次专项清查工作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自2010年7月开始至2010年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启动阶段(7月20日-7月30日)
  市政府成立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主要成员单位有: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监察局、市纠风办、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林业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局、人民银行临汾支行、市审计局、市扶贫办、市农机局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财政局,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第 [1] [2] [3] [4] [5] [6] [7] [8] 页 共[9]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