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正确执行烟叶国家标准,确保等级质量
各级烟草部门要正确执行国家标准,对样收购,把提高所购烟叶等级质量摆在烟叶收购工作的首要位置,维护我省烟叶市场信誉,增强市场竞争力;要认真落实国家烟草专卖局《烟叶收购管理规程》,完善收购组织方式,规范收购工作流程;要进一步强化收购预检,狠抓预检到位率、合格率,将提高分级扎把规格和把内纯度作为重点,杜绝异腰多腰、掺杂使假等手工规格不规范和混级、混部、混色现象;要落实“封闭收购、密码验级”制度,杜绝“人情烟”、“面子烟”,让检验员在无干扰、无压力、安全的环境中公平、公正定级,既要防止降低标准收购,损害国家和企业利益,又要防止压级压价,损害烟农利益;要认真实行烟叶等级质量预警制,合理掌握上、中、下部位和等级比例。各级政府不得干预烟草部门对烟叶等级的评定,各级质监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烟叶收购质量监督,提高烟叶等级合格率。
五、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服务水平
烟叶收购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烟农增收、烟区社会稳定和烟草行业持续发展大局。各级政府要加强对烟叶收购工作的领导,正确处理烟农、企业、政府三方的利益关系,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统筹协调的原则解决烟叶收购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明确责任,制定有效措施,妥善处置各类问题,积极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烟草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服务烟农的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质量,完善服务设施;要健全专业化服务体系,通过植保、烘烤、分级等关键环节的专业化服务,减少烟农生产用工,降低生产成本;要坚持约时定点、批量交售,减少烟农排队等候时间,提高烟农满意度;要全面推行烟叶收购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烟农监督。农业、公安、监察、工商、质监、财政、税务、金融及烟草等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调运作,共同维护收购秩序,确保烟叶收购工作顺利进行。
当前正值烟叶大田生产关键时期,烟草部门要充分认识烟叶生产的不确定性,高度重视烟叶大田的中后期管理,在做好烟叶收购工作的同时,切实做好田间卫生、病虫害防治、成熟采烤等工作,做到田间管理和收购工作两不误。烟草、气象部门要密切联系,关注气候变化,注意灾害性天气预报,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有针对性预防洪涝、雹灾等自然灾害。各地在安排秋种工作的同时,要提早做好2011年烟叶种植布局规划和烟用物资准备工作,确保规模稳定。各产区要进一步优化生产布局,将烟叶计划向烟农积极性高、烟叶质量好、生产潜力大、基础设施条件配套好的烟区倾斜,不断提高烟叶规模化种植水平和组织化生产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