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教育公平工程
7. 全面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开展城乡教育对口帮扶工作,鼓励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捆绑发展,促进城乡中小学校在办学条件、教师队伍、管理水平、生源质量等方面均衡发展;免费培训农村中小学教师;加强远程教育基地建设,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8. 建立学校危房动态监控机制,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今年要完成三年规划总量的60%。(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9. 继续开展规范化学校创建活动,今年全市有30所学校达到省级规范化学校标准,90所学校达到市级标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0. 完成琼山华侨中学扩建项目和琼山一小分校建设项目,加快琼山中学高中部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中心学校、寄宿制学校和乡镇中心幼儿园,有效引导优质教育资源向农村、城市新区合理流动。(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 不断提高职业教育水平,加快旅游职业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新校区和桂林洋高校区配套建设;围绕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需要,大力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中高级技能人才;完成职业教育集团组建工作,发挥职教集团规模效益;支持一职中申报全国重点职校,旅职校申报国家示范职业高中;继续落实中职助学金和优秀学生奖学金政策等,逐步实现农村生源免费中职教育。(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三)社会保障工程
12. 重点围绕非公有制经济从业人员、农民工、被征地农民、灵活就业人员等,扎实做好五项社会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3. 加快推进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争取对所有60岁以上农村人口实现全覆盖;探索建立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认真组织实施《海口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 进一步提高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补助水平,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机制,使参保居民享受到更多实惠,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5. 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对未达到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推进临时救助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实行城乡低保补贴、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廉租房租赁补贴与价格上涨联动的动态补偿机制;严格按申报、审核、审批、公示程序开展城乡低保家庭审核工作,实施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健全被征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提高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人员集中供养率。(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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