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安全生辰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0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
为做好2010年安全监管系统行政执法培训和取证工作,按照市政府法制办《关于天津市2010年行政执法培训工作的通知》的统一要求,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取证人员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乡镇(街道)安全监管机构尚未取得行政执法证件的正式工作人员。临时工、协勤人员不得取证。
参加培训人员须填写《行政执法证件申请表》,按要求填表(见附件1),粘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式二份。各区县安全监管局须对申请人资格进行严格把关,并在申请表上加盖公章。各区县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应当在培训前将本区县(包括乡镇街道)的执法证申请表报市局法规处。
50岁以上人员名单应当在8月6日前传真至28450308。
二、培训考试内容
培训考试内容为公共法律和安全生产专业法律知识。
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内容:《
行政处罚法》、《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物权法》、《
侵权责任法》、《
天津市城市管理规定》。专业法培训考试内容主要是:《
安全生产法》、《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法律法规。
考试试卷由市局提前拟出两套专业法律试题送市政府法制办,由市政府法制办加入部分公共法律试题后确定。安全生产专业法律试题部分,将在考前培训中对大家进行统一学习辅导。公共法考试部分由市政府法制办出题,考试题从复习题库中随机抽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