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子投标文件的目录。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发售招标文件时,应将招标文件的电子格式文件刻录进“投标专用光盘”。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的目录和格式,并将投标文件技术标的目录、格式一并刻录进“投标专用光盘”,投标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目录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
2、电子投标文件的格式转换。投标人使用Word、Wps、AutoCAD等工具编制技术标投标文件的,可以采用“投标专用光盘”中附带的标书转换工具将电子投标文件转换为符合《江苏省建设工程计算机辅助评标数据交换标准》(以下简称《数据交换标准》)的标准PDF格式文件。投标人也可直接编制符合《数据交换标准》的PDF格式电子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未按照要求提交格式正确的电子投标文件,导致不能导入评标系统的,招标人可以拒绝其投标。上述转换、刻录、提交、不能导入时的检查、有关问题处理的办法等具体要求,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
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采用远程评标的项目,一般应当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文件技术标书面及电子文本各一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当刻录在招标人提供的“投标专用光盘”中,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密封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的技术、经济两部分应当刻录在一张光盘中,上述内容的具体规定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五、远程评标的基本程序
1、项目所在地远程评标管理人员应当在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的同时,将项目信息录入远程评标协调系统并电话联系异地招投标监管部门。
2、异地招投标管理机构远程评标管理人员接到外地提交的拟使用本地评委进行远程评标的申请后,应根据评标当天评标室空闲情况,对申请及时予以确认或要求延期。
3、异地管理员确认申请后,项目所在地管理人员在规定时间内使用江苏省远程评标专家抽取、通知系统进行专家随机抽取和通知。
4、项目开标时,当投标人技术标导入评标系统后,应要求投标人对导入的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完整性进行确认,招标人应作好相应的书面记录。
5、异地专家到达交易中心后,应由专人负责打印专家登录口令,核实专家身份,统一保管专家通讯工具,将专家引导至远程评标室,协助专家进入远程评标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上述工作完成后,异地管理员应当在协调系统中予以确认,有关数据将自动传送至网上监察系统;
6、按规定时间开始评标。异地评标专家的现场监督由项目所在地招投标监管人员通过远程评标监控系统进行监督,异地管理员应当将评标现场图像通过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传送到项目所在地评标主会场,并协助异地评标专家进行远程质询和项目经理答辩。根据实际需要,异地管理员应该协助进行现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