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加大对侵犯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水平。加强重点区域、重点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扎实推动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档发、钧瓷等我市传统、特色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健全会展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积极推动会展知识产权保护。切实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
1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监督。完善重大案件披露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重大侵权案件处理情况。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企业档案,将故意侵权、反复侵权及滥用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记录,在新闻媒体上曝光的同时,纳入我市企业社会信用体系,使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环境不断改善。加强执法机关与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的沟通与交流,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政府主导、行业自律、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保护监督机制。
17.完善知识产权预警与维权援助机制。健全知识产权预警平台建设,定期发布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知识产权发展态势和预警报告,及时通报和指导企业化解潜在的知识产权风险。建立健全维权援助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制度建设。加强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国外知识产权制度研究,建立健全我市外贸知识产权政策法规信息库,构建和完善技术性贸易壁垒预警及防范机制,创建科学决策、有效反应、快速响应的涉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全面服务于企业对外贸易和涉外投资业务。
(四)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18.强化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深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公务员管理制度,形成责权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明确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机构。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协调机构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增强知识产权工作推进合力。构建科学合理的知识产权统计指标体系,定期发布全市知识产权发展指数。
19.引导企事业单位强化自身知识产权管理。制定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引导企业全面加强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鼓励企业合理运用知识产权制度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推进高校、科研院所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制度建设。
20.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机制。对具有涉及国家利益知识产权的企业的并购、技术出口等活动,要进行知识产权特别审议,避免核心知识产权流失和危害国家安全。政府投资或支持的重大项目和产品,要进行知识产权审议,避免重复研究和资源浪费。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信息沟通和协作配合,加强对知识产权审议工作的指导。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