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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江西省建立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机制工作实施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四)强化重大产业项目的建设责任制。
  1、明确交通运输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责任。各设区市交通局、厅直属各单位按照项目隶属关系为交通运输省重大产业项目主管单位,其主要领导是所属项目建设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厅责任领导:马志武、许润龙、胡钊芳,主办部门:厅基建处,协办部门:省高速集团、省港航局)
  2、负责重大产业项目的法人单位选择、手续办理等工作。(厅责任领导:马志武、孙茂刚、许润龙,主办部门:厅规划处,协办部门:厅基建处、省高速集团、省港航局)
  3、负责重大产业项目建设中涉及交通运输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支持保障工作。(厅责任领导:许润龙,主办部门:厅基建处,协办部门:省港航局)
  4、督促交通运输重大产业项目的法人单位做好资金落实、招标投标、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工作。(厅责任领导:许润龙,主办部门:厅基建处,协办部门:厅直属各单位、各项目办)
  (五)完善重大产业项目的监督检查制度。
  1、加强对交通运输重大产业项目前期工作和工程实施进度的稽查力度。(厅责任领导:马志武、许润龙、江学功、胡钊芳,主办部门:厅规划处,协办部门:驻厅监察室、厅质监站)
  2、加强对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重点对项目单位和有关方面建立落实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管理体系、操作规程、技术措施情况,执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厅责任领导:许润龙,主办部门:厅基建处,协办部门:厅安监处、厅质监站)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和部门要把完善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协调推进工作放在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各单位和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衔接,及时协调解决重大产业项目招商引资和建设管理运行中的难点问题和各种矛盾,确保各项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各单位和部门要针对上述提出的各项责任分工逐项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人员到位,定期跟踪检查项目进展情况,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善于破解难题,务求取得实效。加强责任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切实为项目推进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确保交通运输重大产业项目的顺利推进。
  (三)严格督查,及时协调。各单位和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要对重大产业项目进行全程监督,厅规划处要定期调度,定期通报,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重大产业项目快速、高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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