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核人 填表人 2010年 月 日填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由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填报,于2010年9月5日前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本表主栏填写地区别,地区别列至乡镇(街道),附记栏以县级单位统计。统计时间截止到2010年8月31日。
二、本表统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情况。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1、 总人数 户口整顿工作结束后登记为常住户口人员和常住户口待定人员的人数之和。
2、 人户分离人数 本市区或乡、镇范围内,在常住户口管辖区以外居住人员的数量。
3、 常住户口待定人员 手持迁移证、释放证、复员退伍证等或户口证件丢失,城乡都没有户口的人以及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原因未申报出生登记人员。表中持证未落户人员不包括持出生证未申报出生登记的人员。
4、 暂住人口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市区或乡、镇,在其它地区居住3日以上的人口。
5、 新登暂住人口数、新登境外人员数 户口整顿工作期间新登记的人口数量。
6、 外籍人员 根据我国国籍法规定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人员。
7、 漏登户口人数 户口整顿工作期间摸排出的应登记而未登记常住户口人员的数量。
8、 重登户口人数 户口整顿工作期间摸排出的在相关户籍档案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重复登记的常住户口人员的数量。
9、 应销未销户口人数 户口整顿工作期间摸排出的按政策规定应当注销而没有注销的常住户口人员的数量。
10、“三非”人员 非法入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的境外人员。
附件2
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所需人口资料清单(参考样式)
一、户籍人口资料清单
省 地 县 乡 居(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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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号
| 本户地址
| 姓名
| 与户主关系
| 性别
| 出生年月
| 户口性质
| 户类型
| 民族
| 文化程度
| 居住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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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清单以居(村)委会为单位打印,人员范围是在本辖区有常住户口的人员;
2.清单按户(地址)顺序打印,同一个户户主在前,其他户成员在后;
3.户口性质按农业、非农业划分,户类型按家庭户、集体户划分;
4.在常住户口登记地址实际居住的,在居住状态栏打印“居住”,未在常住户口登记地址实际居住的,在居住状态栏打印“未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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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暂住人口资料清单
省 地 县 乡 居(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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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登记日期
| 常住户口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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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本清单以居(村)委会为单位打印,人员范围是在本辖区居住的暂住人口;
2.清单按地址顺序打印,有未成年子女与父母(监护人)一同居住的,父母(监护人)在前,未成年子女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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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日期指来本地市居住登记的日期;
4.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县(区)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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