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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厅等部门和单位关于中直驻粤口岸检查检验单位服务和促进外经贸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


  (八)提高检验检疫效率。优化检验检疫流程,切实缩短检验检疫周期。加快推进实施绿色通道制度,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获得绿色通道资格。积极推行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降低出口企业物流成本;支持企业加强实验室建设,提升企业质量控制能力,对质量管理水平好的诚信企业给予减少货物口岸抽查比例的便利;大力推行检验检疫电子监督管理模式,逐步实现出口货物检验检疫全过程电子化,提高检验检疫验放速度;逐步推行检验检疫行政许可网上申请和审批制度,提高检验检疫效率。

  (九)创新边检查验模式。落实24小时通关服务,实行出入境船舶边防检查网上预报预检制度,对已经办妥预检手续的出入境船舶,到港后即可装卸作业;免费办理《登轮证》、《停留许可证》、《搭靠外轮许可证》、《登陆证》等边防检查证件,对船舶、员工、航线“三固定”船舶和船舶修造厂实行信誉检查制度;开展对点服务,把查验监管执勤点延伸到企业;积极为对台海上直航工作制订便利服务措施;积极配合开展“多点报关、口岸验放”通关模式,简化通关流程;对已在相关边检站登记备案的企业单位、个人,可通过互联网、传真等途径办理《登轮证》、《搭乘外轮许可证》和《登陆证》等证件;同城办理的《登轮证》,在该城市各港口边检站辖区内通用;在具备条件的客运口岸开通“自助式”通道,实行旅客自助通关;积极推动邮轮经济发展,进一步简化旅游团团表预报手续。

  (十)简化海事查验手续。各海事处设立24小时签证点,推行24小时办理船舶进出港手续制度。对载运外贸集装箱的船舶,无特殊情况不登船核查;对在港停留少于24小时的集装箱班轮,入出境手续合并办理;对中国籍集装箱班轮的开航前检查和安全检查实行提前申请,约时检查。对涉及运输油气矿煤等重点物资的入出境船舶,确保优先办理手续;推行船舶进出口岸诚信管理,对安全诚信公司所属船舶给予12个月内免予例行的安全检查,对安全诚信船舶给予24个月内免于例行安全检查等优惠措施,对中国籍诚信船舶采取更加灵活、便捷的管理办法。简化港澳航线船舶进出口岸手续。开通船舶进出口岸等网上申报服务,免费向相关企业提供船舶进出口岸海事查验信息咨询服务。积极主动争取国家交通运输部的支持,简化开放水域内港口码头临时开放、生产性运行业务的审核手续,主动协调相关口岸单位办理临时口岸开放的延期手续。

  三、规范收费,降低通关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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