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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县乡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全市县乡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副市长廖凯波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农工部、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建设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广电局、市工商局、九江电信分公司、九江移动分公司、九江供电公司负责同志为成员。市财政安排专项办公经费。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县乡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检查督促各责任单位落实整治工作情况;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县(市、区)所辖的县乡主干道路沿线环境整治情况进行检查考评;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六、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要成立公路环境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的公路环境整治工作。根据全市的统一部署,以县为单位,针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责任地段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并制订操作性强的整治实施方案和自查考核办法,同时建立县、乡、村三级管理网络和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明确各自责任、任务和要求,适时开展督查和自查,并将每次自查考核结果及时报市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此基础上,市整治办进行专项定期与不定期的检查、抽查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给予全市排名通报。
  (二)各县(市、区)要广泛开展《公路法》、《江西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以及迎接全国公路大检查的宣传活动,营造出“人民公路为人民,人民公路人民爱”的良好氛围,使有关公路的法律法规和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家喻户晓,为我市道路交通运输创造一个安全、畅通、有序的环境。
  (三)公路沿线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按照任务和时间要求,科学组织、合理安排,把责任和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路段和具体负责人,有效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四)各级相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支持,认真履责,凡涉及到相关部门应当管理和解决的问题,要主动工作,积极解决。市、县新闻媒体要设立专栏和专题节目,安排力量跟踪报道整治进展情况,总结宣传各地的好做法、好典型、好经验,同时对组织不力,问题严重的地方或单位给予曝光,使宣传报道工作贯穿于整治、建设、考评的全过程,有力地推进整治工作有效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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