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乡村(社区)医疗服务和市场公平交易的计量保障能力。每年两次对全市乡村卫生院(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常用医疗器具和集贸市场的衡器实行免费检定,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做到方便群众、造福百姓。
5、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管。进一步加强商品量计量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引导生产经营者按照《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66号)、《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75号)的规定,自觉规范计量行为。重点在集贸市场、加油站、餐饮业、超市、眼镜店、医院等行业领域建立诚信计量体系。开展诚信计量单位认证工作,引导生产经营者自觉规范计量行为。加大对守法经营、诚信计量单位的宣传,树立一批具有行业性或区域性示范作用的典型。加大计量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短斤少两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违法行为,使市场供应紧张产品、地方特色商品、粮油、乳制品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定量包装商品的定量包装净含量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0%以上。集中力量组织开展加油机、电能表、衡器计量专项整治工作,依法查处利用计量器具实施作弊的不法行为,切实遏制加油站、商场、餐饮场所等商贸领域商品量短缺等违法行为。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领导,把计量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完善相关的政策和措施,协调、落实和推进本地区的计量工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加强对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等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订计量工作发展规划,落实有关政策,支持和促进计量工作发展。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做好本部门、本行业的计量管理工作。大中型企业、特别是重点耗能企业要有履行计量职责的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计量工作的组织实施。
2、加强协调配合。发展改革、财政、工信、科技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建立协调机制,出台相关政策,支持加快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完善量值传递体系,引导和鼓励计量科研、技术发明和管理创新。将制定计量检定规程和技术规范、研制计量标准装置和计量器具新产品等列入市科技进步奖评定范围,按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规定,申报省科技计划重点项目。
3、加大资金支持。各级政府要加大对计量工作的经费投入,支持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发展和民生工程的实施,重点保障我市急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和落后计量标准装置更新改造所需经费,为计量事业发展和服务民生提供支持与保障。鼓励企业应用节能计量器具,对获得测量管理体系认证和“C”标志认证合格的企业进行奖励,并在资金、技术、产业政策等方面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