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宜府办发〔2010〕7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计量工作在推动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中的基础保障作用,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计量工作的意见》(赣府发〔2010〕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计量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以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创新发展水平为主攻方向,突出“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保护环境”工作主线,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市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监督管理和技术支撑体系,为进一步推动我市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计量技术保障。
二、工作目标
到2015年,全市计量基础建设得到全面发展,计量综合水平显著提高,建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计量工作模式和运行机制;计量技术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涵盖全市各行业需求的计量检定(校准)公共服务平台;在企业基本建立起与生产、经营、节能减排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体系和工作机制;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等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主要任务
1、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建设。加大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力度,不断完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加快建设我市重点工程项目和节能减排工作急需的计量检定(校准)项目,拓展计量检测范围和服务领域。统筹利用社会计量资源,加大对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投入,努力形成以市、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为主导,各部门、企业和事业单位计量检定机构为补充的功能完善的量值传递体系。组织计量技术机构参与计量标准量值比对工作,强化对市、县级计量所等计量检定(校准)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计量检测校准行为,提高我市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能力和校准水平。规范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建设,鼓励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参与大宗物料贸易交接的计量活动,提升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