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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工商所建设的意见(试行)

  (2)案件要件不符合规定、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造成不良后果,每项(次)扣0.2分。
  (3)不按程序办案、擅自改变案件性质和结果,每项(次)扣0.5分。
  (4)末建立办案相关台帐、案卷制作、归档不规范,每项(次)扣0.2分。
  (5)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报送案件查处相关数据、信息、情况,每次扣0.2分。
  (6)执法中存在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经查实,每项(次)扣0.2分。
  6.法制员岗:
  (1)不按职责要求核审、监督、指导行政处罚案件和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每项次扣0.2分;不按规定督促纠正行政不作为,每次扣0.2分。
  (2)不按规定组织本所进行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执行工作,每项(次)扣0.2分;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每项(次)扣1分。
  (3)未建立“每月评查、季度抽查、半年检查、年度考评”的评议考核制度,每项(次)扣0.2分;对考评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每项(次)扣0.2分。
  (4)不按规定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法律法规,每次扣0.2分;不按规定宣传、讲解法律法规及规章,每次扣0.2分。
  (5)不按规定提供法律服务,每次扣0.2分。
  (6)未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每项(次)扣0.2分。
  (三)考核等次。按90-100分、80-89分、70-79分、60-69分、59分以下五档分别对应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
  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总局、省局禁令,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绩效考评一票否决。
  五、考评方法
  绩效考评按照工作岗位采取日记录、周点评、月小结、半年测评、年度考评的方式进行。
  日记录。建立工作日志,个人每天在工作日志上概要记录当天主要工作的开展情况。
  周点评。个人在本部门周工作例会上汇报上周工作情况,部门负责人对个人进行点评。
  月小结。部门负责人在工商所月工作会上汇报本部门和所属人员月工作完成情况,所长对全所月工作情况进行小结讲评并对所属人员整体表现进行简要点评。月考评情况在本所进行公布,同时报县(市、区)工商局人教部门,县(市、区)工商局人教部门根据情况自行掌握是否公开及公开范围、层级。
  半年测评。组织全体人员对半年工作情况进行自述自评,并在此基础上按照绩效考评标准进行无记名测评。所长根据测评结果和平时表现确定一般工作人员考评等次。副所长考评等次由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年度考评。年度考评结合当年年度考核工作进行,操作方法比照半年测评进行。
  半年测评和年度考评结果按规定予以公开。
  六、考评结果的运用
  (一)年度岗位绩效考评结果与本人年度考核等次对接,并按《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处理。考评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候选人;得分在70-89分,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等次候选人;岗位绩效得分在60-69分的,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基本称职等次候选人;得分在59分以下的,年度考核拟定为不称职。
  (二)根据岗位绩效考评结果,工商津贴、奖金可分等次发放。
  (三)岗位绩效考评情况作为调整岗位、职务、级别、工资以及评先、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之一。
  七、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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