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不珍惜集体荣誉、破坏团结,每次扣2分;不服从组织安排、不执行上级指示,每次扣5分;工作出现失误或违纪违规,受到警告以下处分的,每次扣10。
(二)个性内容(总分70分):
1.所领导岗:
(1)思想上、行动上不能与上级保持一致,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影响,个性目标考评不得分;情节轻微未造成影响,每次扣10分。
(2)未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扣2分;未按计划组织落实年度工作,每项扣0.2分。
(3)未按规定组织所属人员召开会议、开展学习教育、进行相关理论业务考试、评比及其它活动,每项(次)扣0.2分。
(4)未成立绩效考评机构,扣1分;未按规定开展绩效考评工作或工作不规范,每项(次)扣0.2分。
(5)未成立政务公开机构,扣1分;未按规定执行政务公开制度,每项扣0.2分。
(6)未成立案审机构,扣1分;案审机构未按规定开展工作,每次扣0.3分;工作不规范,每次扣0.2分。
(7)不落实“执法三制”制度,每项扣0.5分。
(8)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项扣0.5分。
(9)工商所在上级组织的重大考核、评议中排位后三名,对应扣2分、1.5分、1分。
(10)依法履行职能不到位,地方党委、政府对工商所工作不满意的,每次扣3分。
副所长协助所长开展工作。考评项目根据工作分工进行。其中共性目标按照规定统一考核。个性目标按照考核领导小组直接评定占50%和所分管工作人员个性目标平均得分占50%加权计算。
2.综合事务岗:
(1)不执行政务值守规定,每次扣0.5分。
(2)传达上级指示精神不及时、不准确,每次扣0.2分;例会召开不经常、重要临时会议召开不及时,每次扣0.2分;上报文书资料不按时、不符合规定,每次扣0.2分。
(3)印章使用不规范,出现超越权限和范围使用印章,每次扣0.2分,造成不良后果,每次扣2分。文件管理不规范,每项扣0.2分;收、发、传、存出现失误,造成不良影响,每次扣0.3分;出现重大失泄密事件,每次扣10分并按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 信访制度不健全,扣1分;处理来信来访不规范,每次扣0.2分;造成严重后果每次扣5分。
(5)未建立固定资产帐卡,扣1分;不按规定管理、使用资产,每次扣0.2分;未建立财务管理制度,扣1分;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每次扣0.2分;未建立车辆管理、卫生值日等制度,每项扣0.5分;不执行制度,每次扣0.2分。
3.窗口服务岗:
(1)不按规定公开登记审批事项,每项扣0.2分;不按规定办理登记注册,每项(次)扣0.2分。
(2)未建立登记台帐,每项扣1分;台帐内容不全,每项扣0.2分;未按规定录入、更新登记信息,每项(次)扣0.2分。
(3)不按规定受理、办理申投诉举报,出现态度“生、冷、硬”现象,每项(次)扣0.2分。
(4)对本职工作不熟悉,不能做到“咨询服务一口清、发放资料一手清、受理审查一次清”,每次扣0.2分。
(5)未按规定报送个体登记相关材料,每次扣0.5分。
4.市场监管岗:
(1)无巡查计划、日志,每项(次)扣0.2分。
(2)不按规定开展巡查,每次扣0.2分;不按规定处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每次扣0.2分;巡查记录填写不规范或无巡查记录,每次扣0.1-0.2分。
(3)不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制度,每项次扣0.5分;不落实企业回访制度,每户扣0.2分。
(4)未督促经营户持照、亮照经营、建立相应自律制度,每户扣0.2分。
(5)监管巡查中存在其它违反制度、规定的,经查实,每项(次)扣0.2分。
5.执法办案岗:
(1)不执行立案规定,出现有案不立、越规越权立案,每件(次)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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