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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工商所建设的意见(试行)

湖北省工商局关于加快推进工商所建设的意见(试行)
(鄂工商人〔2009〕226号)


各市、州、县工商局:

  为进一步加强工商所自身建设,提高基层工作人员服务发展、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的能力,充分发挥工商所战斗堡垒作用,现就加快推进工商所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工商所建设的目标任务

  1.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服务发展是第一要务”和“监管执法是第一责任”的理念;按照强局强所的要求,理顺县(市、区)工商局与工商所事权关系;按照一个窗口许可、一支队伍办案、一条热线维权的原则,完善基层机构设置;合理设置岗位,科学配置人力,健全落实确责、履责、问责机制;创新市场监管方式,积极推进职能到位;力争利用2-3年时间,加强自身建设、能力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业务、作风“三过硬”的队伍,不断提高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推进工商所建设的主要措施

  2.科学确定工商所权限。工商所负责辖区工商行政管理全面工作,负责相关信息的采集、分析、报告,抓好消费维权,查办违法案件,服务经济发展等重点工作。受县(市、区)工商局委托,负责个体工商户、商品展销会、户外广告、动产抵押登记,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初审,本辖区内食品流通许可的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合同格式条款备案监管等。

  3.科学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城区、农村、山区工商所不同特点,探索建立适合基层实际的机构模式。城区、中心集镇工商所设一室一厅两队(综合室、办事大厅、市场监管队、经济检查队),人数较多的工商所可设若干个市场监管队;农村、山区工商所设一室一厅一队(综合室、办事厅、监管执法队)。

  4.科学确定工作岗位。工商所一般设综合事务岗、窗口服务岗、市场监管岗、法制员岗和执法办案岗等5种岗位。要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每一个岗位人员的职责、任务、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并设置AB角(即实行两个岗位之间顶岗或互为备岗的工作制度)。

  5.科学确定人力配置。县(市、区)工商局机关(含直属专业分局)与工商所人员可按3︰7或4︰6的比例确定。工商所人力,可按照综合室和办事大厅20%、市场监管队50%、经济检查队30%的比例配置,将工作人员主要调整到登记注册、市场监管、消费维权和执法办案岗位上来。

  6.深化市场监管改革。探索建立以网格监管、目标监管、风险监管为主要内容的叠加式监管机制。将辖区合理划分为若干网格,制定监管具体目标,明确监管责任风险点,确定网格监管责任人。正确处理日常监管与服务发展、专项整治,常规任务和重点工作的关系,提高工作效率。创新监管方法,以动态监管、信用监管和分类监管为基础,灵活运用书式审查、实地勘察、网络检查、商品质量抽检、专项整治和市场巡查等方法,实行差别化监管,努力实现效能监管。

  7.高度重视班子建设。要选拔公道正派、事业心强、业绩突出、清正廉洁、年富力强的干部担任工商所所长。大胆选拔优秀年轻的干部充实到工商所领导班子,新提任的工商所所长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并应配有35周岁左右的副所长。大力推行所长竞争上岗,实行所长交流制,在同一工商所任职满5年的应予交流。

  8.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工商所办公场所要按照城区、中心集镇和其他地域三种情况分类,依据不同标准建设。每个工商所要有会议室、办事厅、职工活动室和职工食堂,每人一张办公桌和一台电脑;要有执法办案车、食品快速检测设备、视频设备;办案和监管工具要逐步实现智能化、现代化、便捷化;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部解决工商所租房、危房办公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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