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节能投入进一步加大。各市充分发挥节能专项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逐步建立起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和社会参与的投入机制。2009年,各市共落实节能专项资金2.29亿元,围绕“十大节能工程”和三个“节能100项”,突出工作重心,积极组织重点工程建设,一批技术先进、效益显著的节能项目相继建成投产。
5.科技支撑能力进一步增强。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集中对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进行攻关。2009年,市级财政共落实节能科技研发资金9000万元。大力推广先进节能技术和产品。组织筛选节能潜力大、效果显著的先进适用技术和产品,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和推广。积极探索节能新机制。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电力需求侧管理等节能服务机制,全省有289家企业签订节能自愿协议。
6.重点领域节能工作进一步深入。开展能效对标、能源统计和计量器具配备、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试点等工作,提高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在完成对省千户重点用能企业能源审计的基础上,将审计范围扩大到市重点用能企业。大力推进新建建筑节能,严把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关键环节,全省新建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设计阶段执行率100%,施工阶段执行率94%,建成节能建筑4900万平方米,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62万平方米。扎实推进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工作,新型墙材生产和应用比例分别达到80%和96%。
7.节能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各市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节能降耗政策法规体系。统计部门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企业数据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通过查报表、查台账、查原始凭证等方法,认真核对能源统计数据,提高数据质量。质监部门组成计量服务队,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管理及检测情况,能源计量数据管理和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增强企业计量工作管理水平。
8.节能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一是提高节能监察能力。通过增加人员、监测设备等方式,充实工作力量,提高节能监察能力。二是加强能源统计工作。在县(市、区)统计部门配备专职能源统计人员,完善基层单位能源统计机构,规范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统计报表报送制度。三是大力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开展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广泛宣传节能政策、先进典型等。把节能知识纳入中小学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教育活动。四是落实节能奖励制度。对节能突出贡献单位、重大节能成果和优秀节能成果进行奖励,推动节能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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