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纪委、吉林省监察厅关于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严肃纪律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通知
(吉纪明传[2009]1号)
各市(州)党委、政府、纪委、监察局,省委各部委,省直 各党组(党委)、纪检组(纪委)、监察室,省直纪工委、省高校纪工委、省政法纪工委:
2010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近年来,针对重要节日期间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问题,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多种措施,对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严明纪律,严格要求,超前防范,收到较好效果。但也有个别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依然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以节日慰问为名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有的利用职务便利,到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有的借机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用公款大吃大喝或组织高消费娱乐和旅游活动;个别部门以举办活动为由向企业、商家收取赞助费,等等。这些问题严重损害党和政府形象,损害党群干群关系,影响很坏。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部署要求,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全省人民过一个欢乐、文明、和谐的节日,提出如下要求。
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委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严格控制茶话会、联谊会和联欢会等节日庆典活动的数量和规模,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坚决制止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格禁止以节日慰问等名义用公款相互走访、相互宴请;严格禁止巧立名目突击花钱,违反规定乱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格禁止以任何名义向企业、商家收取赞助等费用。
二、清廉自守,严禁谋取不正当利益。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禁止违规违纪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贵重礼品;严格禁止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严格禁止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到国(境)外赌博;严格禁止公车私用、违规私驾公车或利用职权向企业、下属单位借用车辆;严格禁止借乔迁、祝寿和利用操办婚庆丧葬等事宜之机敛财;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便利,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报销个人费用。各级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