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全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淮政发[2010]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09年,全市农机化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抢抓机遇,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金湖县人民政府等4个先进集体和杨明等20名先进个人(名单附后)予以通报表彰。
  希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与时俱进,为全市农机化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淮安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2009年度淮安市农机化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先进集体(4个)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