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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意见

  (五)强化学校安全管理,确保师生安全。各县区各部门和学校要认真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立健全校内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完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以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校园周边安全管理为重点,建立健全寄宿制学校管理制度,推动规范化、科学化管理。重视食品和饮水卫生,杜绝饮食安全事故发生。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传染病流行。
  三、统筹兼顾,加快建立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教育投入,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必要保障。各县区政府要加大对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投入,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并用于改善办学条件,依法落实教育经费“三个增长”,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水平,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教育经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基础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加强中小学建设,切实解决大班额问题。把中小学校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在旧城改造和城镇新区建设时预留学校建设用地,与城镇新区、新建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要按照国家基本办学标准,结合中小学布局调整和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改造工程等,统筹城乡学校建设和改造规划。对撤点并校工作要稳妥慎重,防止“一刀切”,农村偏远地区、山区要保留必要的教学点,避免因合点并校出现学生上学难和大班额问题。要公平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并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加快改善农村和城镇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中的中小学生的寄宿需求。深入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区创建活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力争用3-5年时间,使全市小学、中学班额分别控制在45人、50人以下。
  (三)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准入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严禁有编不补、空编不用和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用足用好现有教职工编制,空出的教职工编制逐年补充,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完善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合理配置教师资源,同一县区域内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调整教职工编制要向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倾斜,并充分考虑寄宿制学校管理人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等编制需求。符合规定、确需增加教职工编制的,要按照规定程序报批。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新增代课教师。积极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鼓励高校毕业生从事农村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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