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0年暑假期间和新学年开学后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沪教委体〔2010〕38号)
各高等学校,各区县教育局、卫生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现就2010年暑假期间和新学年开学后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7月1日起暂停实行“每日报”制度,各区县教育局及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托机构停止报送《上海市各区县学生发热病例缺课情况每日报告表(新)》,各高校停止报送《上海市学校因病缺课情况报告表(高校)》。
二、9月1日新学年开学后,各区县教育局及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托机构恢复实行“每日报”制度,但不再使用《上海市各区县学生发热病例缺课情况每日报告表(新)》,由各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托幼机构将当天因病缺课缺勤情况上报至《学校因病缺课缺勤网络直报系统》。各高校何时恢复另行通知。
三、9月1日新学年开学后,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托幼机构继续实行晨检制度,每日检测学生体温,继续实行全日健康观察。
四、暑假期间继续做好托幼机构手足口病和其他传染病防控工作。凡是发生聚集性暴发疫情、重症病例、死亡病例、实施关班或关园措施等情况,必须及时书面专报市教委体卫艺科处,不得延误或者漏报瞒报。各区县教育局及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幼托机构要妥善安排专人(可由托幼干部和学校卫生专干轮流负责)负责此项工作,以便及时掌握信息,做好手足口病等传染病发生的善后处置和报告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