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 真:028-86146776 028-86128445
各级环保部门设立的调查领导小组(或工作组)要继续发挥组织作用,精心组织调查工作,按步骤、保质保量完成调查工作。
三、基准时间与主要工作任务
(一)基准时间
本次调查的基准年为2009年,所有统计表中的填报信息均以2009年信息为准(标明具体填写年限的除外)。
(二)主要工作任务
1.更新调查并研究建立动态申报机制。各地应以本次调查原则和方法为基础,研究建立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源的动态上报机制,逐步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1)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企业调查信息更新。本次调查的重点是针对四个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的企业,核实上年度调查企业信息,更新企业名单。根据实际情况增加2009年新、改、扩建企业以及之前未调查到的企业信息;对已关停企业信息进行删除;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企业据实更新信息。
(2)完善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企业基本信息。对企业二恶英排放的相关信息进行更新和补充完善,包括生产能力、生产量、处理量、二恶英排放量、污染治理设施及其运行情况等指标。新建和未调查到企业按照要求填报所有信息。
2.修订完善二恶英类POPs重点行业排放因子。继续选择典型企业开展监测工作,进行重点行业二恶英排放因子的修订和完善;开展二恶英重点排放源的补充和复核监测工作,为准确、客观评估二恶英排放量提供科学依据。
此项任务由相关科研单位承担,地方环保部门配合。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准备阶段(2010年6月)
省局制定工作方案,全面部署全省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工作。
(二)调查实施上报阶段(2010年7-10月)
2010年7月,各市、州环境保护局根据更新调查实施方案,对辖区内的二恶英重点排放行业更新调查情况进行补充更新。
2010年8-9月,各市级、县级环保部门对调查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审核,完成电子数据信息的生成与分析,形成调查工作报告,并逐级上报。调查报告应包括概述,调查工作成果,主要经验及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设想与建议,排放源企业分布、生产及污染控制状况及分析结论。
2010年10月30日前,市级环保部门应将调查总结报告、电子数据一并报送省厅。
(三)调查验收与总结阶段(2010年11-12月)
2010年11-12月,省局对各市、州上报的调查数据和报告进行汇总、验收,报送环保部。
五、质量监督与要求
(一)调查领导小组依据质量控制方案,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或跟踪调查,按统一要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调查工作质量。
(二)各市(州)应采取相应措施,由各级调查领导小组组织和实施各阶段的质量控制工作,保障数据准确性和工作质量。
附:
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变更表及填表说明
变更表1 二恶英类POPs排放源变化情况表
企业名称
|
|
企业代码
|
|
企业变更情况
| 序号
| 变更项
| 变更原因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