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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09年“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关于认真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部署要求,省局决定从2009年4月20日至26日,在全省系统内集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今年“4.26保护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按照省政府领导的要求,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加大宣传力度,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各项宣传工作。为此,各市、州局要加强组织和领导,精心筹划并制定适合本地区特点的“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突出本地特色和亮点,确保宣传周的各项活动有重点、有措施、有实效。要周密部署、明确责任,不折不扣地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要做好政府各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明确职责任务分工,形成合力,认真组织落实好本地区的各项宣传活动。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要充分认识此次“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和特殊性,结合热点问题和本地实际,围绕“建设创新型吉林”、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为重点,通过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1、在《吉林电视台》开办“实施企业商标战略高层访谈”、“消费者身边的商标故事”专题节目、通过《吉林商标网》站等运用鲜活事例广泛宣传普及商标法律、法规和商标知识。

  2、在《吉林日报》专版报道“各地区政府和企业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情况,集中反映三年来利用商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3、加强注册商标等相关业务知识的宣传,有针对性地深入到乡村街镇,加大对地理标志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相关知识内容的宣传,使人们认识和了解商标对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重要作用。

  4、结合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重点宣传实施商标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意义,知识产权制度在推动科技进步和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的作用;

  5、贯彻落实《吉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条例》、引导和宣传争创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和商标维权等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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