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系统2009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工商消字[2009]46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
现将《吉林省工商系统2009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抓好落实。
附件:吉林省工商系统2009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十日
附件:
吉林省工商系统2009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是工商机关延伸监管视角,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的重要手段。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一手段的作用愈加明显。为切实组织开展好全省工商系统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实施内容
从2009年5月1日起集中开展21项105个品种的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工作,具体详见《吉林省工商系统2009年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计划》。
二、实施方法
以县(市)区局为单位,可按三种方法组织实施:一是建立食品安全检测室或快速检测小组,配备两人以上检测人员专司检测及相关指导工作;二是按辖区分布状况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站进行区域布点。布点区域要力量均衡,辐射面科学、合理;三是继续采取2008年的做法,以各工商分局(所)为单位进行快速检测。采取哪种方法县(市)区局自定。
三、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新颁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
七十七条明确规定,“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有权实施现场检查和抽样检验措施”。而完成上述工作则需要我们通过快速检测手段相配合,通过快速检测进行筛查,发现问题再送法定检验机构检验。这不仅能降低食品安全的监管成本,也能提高执法的效率。各级局要加强对快速检测工作的领导,强化对检测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对此项工作的认识和实际操作水平。
(二)采取措施,统筹安排
1、省局负责同供应检测箱试剂的公司联系购买试剂事宜,各市级局统计确定购买数量,4月15前上报省局。每一套试剂1100元,费用各地自行承担。也可根据需要,自行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