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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全省第四季度广告监测的通知


  四是要做好统计分析。监测结束后,要按附表准确填写数据,并结合本地实际对监测情况作出综合报告,提出下一步专项整治意见。同时,各地至少要上报五条严重违法广告,并详细写明具体违法内容、情节等,有条件的市、州可将严重违法广告刻录成光盘,连同具体数据一并上报。

  联系人:钟时

  电 话:0431-85279107

  电子邮箱:zhongshi_1@163.com

  附件:1、监测情况统计表;

  2、严重违法广告统计表。

二○○九年十二月三日

  附件1:
  监测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医疗

药品

保健品

医疗器械

美容

化妆

其他

总计

广告发布数量

违法广告数

违法率

广告发布数量

违法广告数

违法率

广告发布数量

违法广告数

违法率

广告发布数量

违法广告数

违法率

广告发布数量

违法广告数

违法率

广告发布数量

违法广告数

违法率

广告发布数量

违法广告数

违法率

广告发布数量

违法广告数

违法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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