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整个工作分为动员部署、工作落实和监督检查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0年6月下旬-7月初)
根据6月1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现场会精神,就本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进行部署,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7月初召开局务会议,研究部署我局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工作,并将工作方案正式下发至本局直属各单位。
(二)工作落实阶段(2010年7月-12月)
根据工作方案,全面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局属各单位在认真学习局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各自职能分工,制定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重点抓好清理职权底数和依据、查找权力风险点、编制职权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开展绩效评估、强化责任追究等工作。11月底以前各单位将起草的制度和绘制的权力运行图交综合法规调控处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完毕后,由局纪检监察提交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后汇编成册,并于12月31日前将制度汇编一式8份送省纪委、省监察厅。由省纪委、省监察厅会同省政府法制办对省直各单位的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汇编进行审查把关。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1年1月-2月)
省纪委、监察厅等单位将对市州和省直单位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局纪检监察、办公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和综合法规调控处将根据省效能办和局领导小组的安排,对局属各单位落实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督查情况。局属各单位落实本方案的工作情况纳入2010年度考核范围,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根据省效能建设领导小组的要求,2011年2月28日前,将全局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的情况报送省纪委、省监察厅,并将合法性审查后的制度汇编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五、实施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是建设廉洁、高效、法治政府的保障和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内容,是加强效能建设、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有效措施,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我省长远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局属各单位要把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作为新形势下实践科学发展观,有效服务于“转方式、调结构、抓改革、强基础、惠民生”中心工作、进一步提升价格服务水平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议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