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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实施干部队伍优化工程--“亮盾工程”的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局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全力营造有利于干部成长的氛围和环境,努力为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创造条件。

  五、具体措施

  (一)建立干部更新机制

  1、积极推进领导干部能下能出制度。按照领导干部考察的有关规定,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对在工作中不坚持原则、不敢负责的,素质能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应做出组织调整。对决策严重失误、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滥用职权、影响恶劣的,实行问责。

  2、严格执行公务员退出规定。按照国家公务员局下发的《公务员考核规定》要求,严格对公务员进行考核,对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评为“不称职”等级的公务员坚决予以辞退。按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依法被判处刑罚的,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较重的公务员给予开除处分。

  3、建立及时补充公务员制度。在按规定预留好编制的前提下,按照凡进必考的原则,对所有允许使用的空编全部用于面向社会招录公务员,每年招录一次并形成制度。实施三年规划,每年计划招录100名公务员。没有特殊情况,新招录的公务员5年内不可调离工商系统。

  (二)建立干部挂职锻炼机制

  1、下派挂职锻炼。根据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的个体特点确定不同的培养目标和方向,有针对性地安排其到基层工商局进行培养锻炼,尤其是安排到环境复杂、条件艰苦、任务繁重的基层工商分局(所),进一步培养和锻炼年轻干部的意志品质,丰富基层工作经验,提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新招录的大学生和部队转业干部,必须到基层锻炼2年,重点在办案、注册、监管一线岗位锻炼,使年轻干部尽快全面了解掌握工商业务。

  2、上派挂职锻炼。有计划地安排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到上级机关进行培养锻炼,拓宽年轻干部的视野,培养大局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提高领导能力,增强机关工作经验和综合协调管理能力。

  3、建立传帮带制度,落实培养责任。接收挂职锻炼干部的单位要选择1-2名综合素质高、法律法规熟、业务及领导能力强的老工商作为指导老师,对挂职锻炼干部从政治上、业务上和生活上进行多方面全过程地引导和培养,并负责填写锻炼小结和鉴定表,对其锻炼情况进行评价,记入干部培养档案,作为今后提拔任用的考察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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