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0年度普法指导目录》的通知
(吉工商法字[2010]5号)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局(总队)、事业单位:
现将《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0年度普法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按照《目录》中所列法律、法规及国家即时发布的法律法规,认真组织普法工作。
附件: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0年度普法指导目录
二○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
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10年度普法指导目录
一、重要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
(国发[2004]10号)
二、工商行政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
2、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2009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
3、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64号)
4、
个体工商户名称登记管理办法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8号)
5、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40号)
6、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程序规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1号)
7、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