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依法对须经环保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餐饮、洗浴、建筑、装饰材料加工项目及其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七)文化部门
负责依法对须经文化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演出经纪及其他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八)新闻出版部门负责依法对须经新闻出版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音像制品经营、出版发行业、出版物进口、印刷业及其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末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九)广电部门
负责依法对须经广播电视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广播电视业务及其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国土资源部门
负责依法对须经国土资源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矿产资源的开采及其他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一)煤炭工业部门
负责依法整顿煤炭生产和经营秩序,关停非法开办和经营的各类小煤矿及经销煤炭机构;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二)公用事业部门
负责依法对须经公用事业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城市公交、客运、燃气、供水、污水处理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十三)建设部门
负责依法对须经建设部门许可方可从事的工程勘察设计、建设监理、建筑施工、建筑安装、建筑材料、建筑装饰和装修、防腐、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证或者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未按规定重新办理行政许可手续,擅自继续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