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参加全省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参加全省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全市参加全省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全市参加全省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大赛
选拔赛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活动实施方案》(豫农科教〔2009〕47号印发),切实做好我市的“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农村职业技能人才培育水平,经市政府批准,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在全市开展参加全省2009年“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科目以及劳动力市场需求,结合全省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设置比赛项目,以广泛参与为基础,以提高技能水平为重点,以提高培训教学质量、促进学员就业为目标,通过技能大赛选拔赛展示培训成果和风采,激发学员学习热情,推动全市“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又好又快发展。

  二、竞赛项目与时间、地点

  此次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设数控车工、数控铣工、汽车运用与维修、中餐热菜、果蔬雕刻、服装制作、电子产品的装配与调试、电脑平面广告设计、食品加工、美容美发新娘化妆整体造型等10个比赛项目。2009年12月14日至12月21日为培训学校比赛时间,12月24日至12月25日为全市比赛选拔时间(具体参赛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赛资格与组队要求

  参赛选手必须是“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的学员,选手资格的审查由各县(市、区)农业局、扶贫办负责。

  组队要求:以县(市、区)为单位联合组队,各县(市、区)组队数量不少于5个(石龙区至少参加一个队)。各培训学校凡有上述比赛项目的,均可报名参加。每一个竞赛项目参加3名队员。

  四、竞赛方案与奖项设置

  为保证选拔赛的客观公正,由大赛选拔赛组委会统一组建专家评审组对大赛进行评判。评判以国家教育部颁发的技能训练教学标准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相关职业资格标准等为依据,并结合“阳光工程”、“雨露计划”培训实际进行(各项目具体竞赛方案详见附件2)。

  职业技能大赛选拔赛设综合团体奖和单项奖,根据各县(市、区)参赛队伍的综合成绩评出综合团体奖,设立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单项奖按照每队参加大赛队员的比赛成绩,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对各奖项均颁发获奖证书。组队参加全省阳光工程雨露计划职业技能大赛的单位,根据取得成绩,除省奖励外,市政府给予同等奖励。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