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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年内,要全面落实政府对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人员、业务经费的补助政策。落实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政府经费补助,逐步提高乡承担农村公共卫生服务村医补助标准,到2010年,每人每月不低于400元,其中:大学生村医每人每月不低于800元。财政条件好的县(区、市)要继续提高对村医补助的标准。

  5.转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2009年在1/3的县开展乡村卫生一体化管理试点。试点县乡镇卫生院对所辖村卫生室,在村医聘用、财务帐目、药品购销、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等方面实现乡村一体化管理,到2011年全面展开。落实公开选拔乡镇卫生院院长制度,认真做好乡镇卫生院院长的选拔、聘任和管理。继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积极开展乡镇卫生院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大力推广中医药技术,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中医药服务。乡镇卫生院要转变服务方式,组织医务人员在乡村开展巡回医疗。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行动不便的患者要实行上门服务、主动服务。引导和组织大中型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稳定的业务合作关系,逐步建立社区首诊、双向转诊制度。2010年在榆次区、介休市开展社区首诊、双向转诊试点。全面实行人员聘用制,建立能进能出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四)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确保城乡居民健康

  1.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逐步在全市建立统一的居民健康档案,并实施规范管理。2009年,城市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力争达到60%,农村力争达到10%;到2011年,城市达到80%,农村达到50%;每年为65岁以上老年人做健康检查;为3岁以下婴幼儿做生长发育检查;为孕产妇做产前检查和产后访视;为高血压、糖尿病、精神疾病、艾滋病、结核病等人群提供防治指导服务;普及健康知识,全市新闻媒体要开设健康讲座栏目,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积极推广和应用中医药预防保健方法和技术;在全市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2009年全市全面启动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全面开展控烟活动,积极创建无烟单位;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城乡环境卫生清洁工程,推动卫生城市、卫生县城和卫生村镇建设,着力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积极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2.增加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结核病、艾滋病、职业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防控和国家免疫规划、农村妇女住院分娩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从2009年开始,做好国家新增的以下项目:为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为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补服叶酸等,预防出生缺陷;为35岁-59岁农村妇女进行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2009年1.8万人;2010年和2011年分别每年完成3.75万人);为15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开展复明手术;加大农村改水改厕力度,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2009-2010年,在全市建设3.8万户无害化卫生厕所;巩固燃煤型氟中毒防治成果,消除燃煤型氟中毒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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