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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上半年度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09年上半年度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送情况的通报
(赣建城[2009]36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南昌市市容局,九江市城管执法局,南康市园林环卫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建办城函[2009]226号)要求和《关于全国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009年第二季度建设和运行情况的通报》(建城容函[2009]10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将上半年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信息报送情况通报如下:
  一、信息报送情况
  各地在全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指导会结束后,按照要求认真部署,积极开展工作,落实工作责任人,及时上报城镇生活垃圾处理管理信息。截至6月底,各运营项目月报上报率100%,城市基本信息、城市动态月报、在建项目(除个别县外)上报率基本达到100%。新余、抚州、九江率先完成城市基本信息、城市动态月报、在建项目和运营项目的上报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缓慢。部分市对报送信息的重视程度不够,责任没落实,人员没到位,致使统计工作难以全面反映实际情况。
  (二)信息填报不准确。部分市未能完全理解系统中各指标涵义,填报存在随意性,造成系统统计与实际不符。如有的市填报的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超过100%。
  (三)未建成投运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城市(含未建及未上报)有:乐平、瑞昌、贵溪、瑞金、南康、丰城、樟树、高安、德兴等市。
  (四)城镇垃圾处理基本信息未报的县有:余江、万年等县。
  (五)城镇垃圾处理动态月报未报的县有:上饶县1月、2月 、4月、6月,弋阳县6月。余干县1-5月,万年县1-6月,横峰县1-5月。
  (六)城镇垃圾处理信息填报在建项目未报的有:余干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工程1季度。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快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抓住中央资金拉动内需加大对垃圾处理设施投入的契机,配合发展改革部门,按照《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以及各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确定的有关目标任务,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组织实施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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