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意见
(鹤政〔2009〕5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全民技能振兴工程的实施,进一步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围绕我市煤电化材、食品工业、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和金属镁精深加工、光伏两大先导产业发展,以为企业培养需要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工人为导向,以提高劳动者技能素质促进就业为目标,建立完善政府积极引导、社会广泛参与,与市场和就业需求相结合,结构合理、类型多样、机制灵活的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全面提高全市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提供合格的人力资源保障。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职业技能培训为重点,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为标准,调动社会各方面培训力量,积极参与培训。2010-2012年,每年培训各类技能人才3万人以上,培训合格率和取证率均达到90%以上,受训人员就业率达到80%以上。
三、培训时间和内容
(一)培训时间
以短期技能培训为主,培训时间以达到国家职业标准规定和就业岗位要求为依据,原则上为30-180天。
(二)培训内容
以职业技能培训为主,辅助开展引导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主要围绕我市三大主导产业和两大先导产业发展涉及的工种开展。引导性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基本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城市生活基本常识等知识。
四、培训实施主体及方式
各县区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是推动培训的主体,各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及其他职业培训机构和企业是实施培训的主体。培训主要采取以下五种方式:
(一)订单式培训
各培训机构要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及时更新教材和实训设备,着力培养企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要加强与企业的联系与合作,根据企业用工需求,与企业签订培训用工协议,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可以采取校企联合办学的办法,在本市重点建立2-3个市场就业容量大、企业管理规范、装备先进的企业实训基地,着力提高学生操作技能,建立选派教师到企业跟班生产、选派企业高技能人才兼职担任学校实训指导教师的机制,采取学校讲授理论课、企业负责实践课培训,学生毕业后直接在企业上岗,或者老师带领学生在企业边学习、边顶岗实习的工学交替方式,使培训更适应企业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