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区分不同对象,明确义务责任。在组织全员学习的基础上,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学习,不断提高依法履行保密工作领导责任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涉密人员要牢记保密行为规范,熟练掌握保密要求和保密防范技能,提高依法监管水平;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保守国家秘密人人有责的观念,自觉履行保密义务。
(四)深化学习效果,形成长效机制。机关各处和直属事业单位要以学习宣传活动为契机,建立学习宣传保密法的长效机制,使学习宣传活动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阶段划分
从7月13日至10月31日,分四个阶段进行(九月份为“保密法宣传月”)。
第一阶段:拟定方案(7月13日至7月15日)。各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动员部署(7月16日至7月20日)。召开保密领导小组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形成学习宣传的舆论氛围。
第三阶段:组织实施(7月23日至9月30日)。按照学习宣传活动的内容安排,逐项抓好落实。综合处将定期组织现场观摩、相互交流、情况调度和跟踪督查工作,以增强学习宣传广度、深度。
第四阶段:总结验收(10月8日至10月11日)。各处室、直属单位认真回顾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情况,写出书面报告于10月11日前报综合处,由综合处汇总后于10月15日前报市保密局。
四、活动内容及时间安排
为了增强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采取“五个一”的形式进行。
(一)组织一次保密法专题讲座。拟于8月10日前邀请市保密局领导到我办开展一次学习保密法专题辅导讲座。(责任单位:综合处)
(二)开设一个网上保密法学习教育课堂。在8月下旬至9月中旬,借助网络学习平台开设保密法教育课堂,设置重点内容,明确学习任务和完成规定课时,并进行网上学习效果测试。(责任单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三)组织一次学习保密法知识测试。在9月中旬,由综合处结合学习情况,组织机关、人防设计咨询中心,人防质监站、地下指挥所全体人员及其他直属单位的涉密人员进行一次群众性答题活动。(责任单位: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四)举办一期保密知识学习班。结合年度干部培训计划,拟在9月下旬举办一期文秘、信息、保密知识学习班。(责任单位:综合处)
(五)开展一次保密安全检查。根据学习宣传保密法的情况,拟在10月上旬,对直属单位保密安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保密组织建设、保密制度建设、涉密文件管理、涉密计算机、移动存储介质、网络管理及利用互联网传输邮件情况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