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拍卖市场联合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0年)
一、组织领导
此次专项整治在省政府统一领导下,由省工商局牵头,商务厅、公安厅、监察厅、文化厅、省物价局等部门联合成立专项整治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一)通过规范整治,使以拍卖企业为主体的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自律意识得到较大提升,拍卖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有序。
(二)通过查处少数情节严重、社会反映强烈的拍卖违法案件,以点带面,力促拍卖市场健康、正常发展。
(三)通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我省各职能部门拍卖市场的监管水平,建立拍卖市场监管长效机制。
三、时间安排及阶段工作重点
(一)第一阶段(2010年6月1日-6月30日):宣传发动和自查阶段。
该阶段各职能部门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宣传教育,建立拍卖企业档案资料,为拍卖专项整治工作做好充分准备。各级工商机关和商务部门要对本区域内拍卖企业的审批和登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完善的拍卖企业档案,包括企业名称、注册资本、拍卖师名单等基本情况。通过新闻媒体、拍卖企业座谈会、走访指导等多种形式向拍卖企业宣传《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拍卖管理办法》、《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倡导规范经营、诚信拍卖,进一步提升以拍卖企业为主体的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自律意识。对在拍卖监管中发现的拍卖违法行为,可以通过恰当形式予以通报,警示拍卖企业重视信誉,依法开展拍卖经营活动。通过各种措施让社会各界了解、重视
拍卖法、拍卖活动,支持各职能部门的拍卖监管工作,为规范整治、加强监管营造良好氛围。各拍卖企业根据本方案确定的整治重点,结合企业实际,对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拍卖管理办法》、《
拍卖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四川省拍卖市场管理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进行自查,查找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在此基础上提出整改的具体意见并抓紧完善拍卖档案管理、统计信息报送、企业内部管理等制度,形成自查情况于6月3日前报所在地工商局和商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