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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禹杯竞赛评比办法的通知

  3.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完成或超额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工程进度快、质量好。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管理机制健全,运行状况良好,群众满意度高。积极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4.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四项制度”(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全面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施工环境优良,管理制度完善,资金、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健全,年度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做到文明施工、安全生产。
  5.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工程。按照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循序渐进的原则,每个县(市)、区要建设1-3个农田水利建设示范园区(面积不少于0.3万亩),建设一批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园区内,农田基础设施完备,实行水、田、林、路、电综合治理,按照农田林网化、灌溉节水化、种植区域化、耕作机械化、生产专业化和服务社会化的要求,建成集中连片、大规模的高标准、高质量、高产量、高效益的农业集约化生产示范园区,切实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
  6.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完成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坡改梯、淤地坝等重点工程项目年度建设任务,地方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工程完好率达90%以上,植物成活率达85%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率达80%以上,水土保持补偿费收缴率达90%以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率达90%以上,水土保持管护责任落实,违法案件得到有效查处。
  7.中低产田改造工程。圆满完成年度建设任务,项目区灌溉保证率不低于75%,排涝标准不低于5年一遇,主要建筑物防洪标准不低于10-20年一遇。
  8.阶段性重点工程。省有关部门及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阶段性工作行动快、效果好。
  (二)水利改革大力推进。
  1.加快推进小型农村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采取承包、租赁、拍卖、股份合作及成立用水户协会等多种形式,明晰工程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小型农村水利工程改制率达80%以上。
  2.加快推进水价改革,落实水价政策。改革农业供水管理体制,将农业水价纳入政府价格管理范围。积极推行终端水价制度,抓好农业综合水价改革试点,规范农业水费计收管理,逐步建立农田水利良性运行机制,促进节约用水。
  3.巩固水管单位体制改革成果。公益性人员基本支出经费和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各项管理制度健全,建立水利工程长效运行机制。
  (三)水利建设资金筹集合理、使用规范。
  1.认真落实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和工程建设资金。各级财政投资每年按规定稳定增加,各类专项资金及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2.建立健全投资增长机制。制定完善融资政策,争取金融部门投资多,筹集社会、群众资金的力度大、效果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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