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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畜禽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市场供应安全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加强“国庆节、中秋节”期间畜禽屠宰管理确保肉品市场供应安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各州、地、市商务主管部门,畜禽屠宰管理部门:
  2009年“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为确保“两节”期间肉品质量安全,让全区各族人民群众愉快、祥和、平安的欢渡节日,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屠宰监管确保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猪肉质量安全的通知》(商办秩函〔2009〕66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肉孜节、国庆节、中秋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发明电〔2009〕267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
  肉品质量安全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做好肉品质量安全工作,对维护我区和谐稳定大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8号)及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加强猪肉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商秩发〔2009〕437号)要求,一是落实监管责任制度。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严格实施领导责任制,健全、落实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因监管不到位,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肉品质量安全事件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及责任人的责任。二是落实屠宰企业肉品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畜禽屠宰企业加强肉品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畜禽入厂检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追溯制度,落实肉品检疫、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肉品召回制度,提高屠宰企业肉品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各地商务部门主管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安排专人负责本地区节日期间的肉品市场监测和报送工作,督促屠宰企业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把“两节”肉品市场供应工作真正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层层抓好落实。
  二、加强管理,确保肉品市场质量安全
  各地商务部门要充分认识节日期间肉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要从讲政治、讲大局、讲稳定、以人为本的高度,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一是认真做好疫病防控,保证市场肉品质量。各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病疫情防控工作,采取相应措施,增加市场投放,做到保质保量,不断档、不脱销。二是加强依法行政力度,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各地商务部门要密切加强与公安、农业、卫生、工商、食药监等有关部门的配合,加强节日期间肉品安全检查与联合执法,特别是要加大对问题多发区域的监管力度,密切关注,及时预警,发现问题,迅速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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