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与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项目责任书 永久
8、中央专项补助资金计划、地方配套专项资金计划 永久
9、抗震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申请及拨付、监督管理等文件 永久
10、本地区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各种会议中形成的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纪要,会议材料等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10年
11、本级抗震安居工程在用地选址、物资采购、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等管理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12、抗震安居工程自查、复查、核查等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13、本地区抗震安居工程建设各种统计报表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10年
14、宣传报道、先进集体和个人的表彰材料 30年
15、违法违纪案件举报材料及查处结果 永久
16、抗震安居工程形成的工作简讯、简报等 10年
17、其他抗震安居工程管理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重要的 永久
一般的 30年
(二)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类:
1、抗震安居房备查表、申请表、审批表的材料 永久
2、工程承包合同、工程设计图纸、质量验收表、工程进度统计表、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竣工验收单 永久
3、资金、物资发放登记表、享受优惠政策登记表等文件材料 永久
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类档案原则上由乡、镇级抗震安居工作管理部门根据以上保管期限进行保存;地区级抗震安居主管部门不保存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类档案;县级抗震安居主管部门保存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类档案期限为10年。
(三)抗震安居工程财务类:
1、拨付凭证、会计凭证 15年
2、补助资金拨付、发放领取名册 25年
3、会计账目、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 25年
4、年度决算 永久
第五章 整理与保管
第十三条 各级抗震安居工程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抗震安居档案整理与保管制度。
抗震安居工程管理类档案按照文书档案的整理方法立卷、归档;各乡、镇抗震安居工程管理实施单位,在整理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类档案时,应在抗震安居工程建房户类下按照行政村、社区等行政区划设置属类,再按一户一档进行立卷、归档;抗震安居工程财务类档案按照《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的规定进行立卷、归档。声像、电子等载体档案按照相关国家规范、标准进行整理。声像材料和电子文件等应附文字说明,对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进行必要的标注。内容相关联的不同载体档案之间,要标注参见标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