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各乡镇农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填报,请于7月13号以前上报市县农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65343537。
附件5:
统计调查对象执行
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情况自查表
自查单位盖章:
自 查 项 目
| 自 查 情 况
|
|
1、是否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
| 自查情况栏:是的打“√”;否的打“×”
|
2、是否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
|
|
3、是否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
|
4、是否根据有关领导的要求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
|
5、是否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
|
6、是否有其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
|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备注:请各统计调查对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7月13号以前送到当地的农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省农业厅将根据自查结合平时的统计工作、基层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确定一批重点检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咨询电话:65343537、6533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