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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统计法和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贯彻执行情况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备注:本表由各乡镇农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填报,请于7月13号以前上报市县农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咨询电话:65343537。

  附件5:
  统计调查对象执行统计法和处分规定情况自查表
  自查单位盖章:

自 查 项 目

自 查 情 况

 

1、是否提供不真实统计资料

 

自查情况栏:是的打“√”;否的打“×”

2、是否提供不完整统计资料

 

3、是否拒绝提供政府统计调查所需资料

 

4、是否根据有关领导的要求伪造、篡改统计资料

 

5、是否未按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

 

6、是否有其它统计违法违纪行为

 

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        填报人签字:        联系电话:            2010年 月 日
  备注:请各统计调查对象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并于7月13号以前送到当地的农业(乡镇企业)主管部门。
  省农业厅将根据自查结合平时的统计工作、基层规范化建设等情况,确定一批重点检查对象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咨询电话:65343537、65332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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