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2009]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安阳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同意安阳市为河南省创建创业型城市试点的批复》(豫人社函〔2009〕112号),按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动建立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创业型城市的通知》(人社部发〔2008〕87号)和《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安发〔2009〕4号)要求,特制定我市创建省级创业型城市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为指导,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弘扬创业精神,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激活创业主体,优化创业环境,使城市充满创业活力,在全市形成“兴创业、谋创业、助创业”的浓厚氛围,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社会更加充分就业,促进社会稳定,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到2010年,全市拥有私营企业的数量年平均增长20%,拥有个体工商户的数量年平均增长30%。全市注册登记各类经济组织总量达到11万个,其中个体工商户94万家、私营企业16万家。全市新增就业人员14万人,创业拉动城镇新增就业10万人,占新增就业人数的70%以上。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5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万人。通过进一步完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工作考核“五个体系”建设,将安阳市创建成为省级创业型城市,形成创业环境优良、创业服务完善、创业资金充足、创业成活率高、创业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创业就业新格局。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落实鼓励创业扶持政策
贯彻落实《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全民创业的实施意见》(安发〔2009〕4号),全面落实支持全民创业的各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