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汕尾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汕府办函〔2009〕26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汕尾市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样新(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蔡水镜(市政府副秘书长)
潘文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詹伟忠(市财政局副局长)
成 员:陈紫光(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刘景茂(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刘石兰(市委农办副主任)、罗呈水(市编办副主任)、林泰溢(市发展改革局副局长)、吴雨润(市公安局副局长)、刘运章(市民政局副局长)、陈锦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刘斗荣(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汪惠健(市人口和计生局副局长)、刘仁和(市残联副理事长)。